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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 1293 發佈日期 2026-01-30
發佈標題 勞保普通傷病給付115年1月開放線上申辦,便捷免出門!
附加檔案

 

為簡化給付申辦手續,提供更多元的申請管道,115年起被保險人可以線上申辦「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」,免手寫、免郵寄,24小時均可辦理,簡便迅速輕鬆獲得給付保障!

現行申請傷病給付之手續流程,被保險人需填寫「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」,並附上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寄送至勞保局,始完成申請手續。為簡政便民及加速審核時效,自115年1月20日開始可線上申辦,操作簡易且可省去臨櫃及郵寄時間,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,隨時隨地都可辦理;申辦程序完成翌日即受理,加速審查處理時間,符合請領規定者,可提早約3至5個工作天入帳,歡迎多加利用。

 

 請領資格 

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內遭遇普通傷病住院診療,不能工作,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,正在治療中者,自「住院」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,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,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。

 

 給付標準 

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,均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,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,每半個月給付1次,以6個月為限。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已滿1年者,增加給付6個月,前後合計共為1年。

 

 請領手續 

一、個人線上申辦

  1. 利用「自然人憑證」或「行動電話認證」方式登入勞保局個人e化服務系統,選擇「傷病、失能」/「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」,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。
  2. 備妥傷病診斷書正本,並於線上申辦過程中上傳診斷書電子檔(PDF或JPG檔案格式)。
  3. 輸入國內金融機構(含郵局)帳戶資料(限本人台幣帳戶,勿使用公司戶、外匯或黃金存摺帳戶)。
  4. 申辦完成後,務必通知所屬投保單位於「10個工作日內」完成確認,始為申辦成功;逾期未確認,勞保局將不予受理。

 

二、委託投保單位代辦:應備下列書件

  1. 同意投保單位代為申辦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之同意書
  2. 傷病診斷書正本。
  3. 存簿封面影本。

(工會地址:324010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)

 

三、書面申請:應備下列書件

  1.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
  2. 傷病診斷書正本。
  3. 存簿封面影本。
  4.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如出勤及請假紀錄、領薪紀錄等)。

(工會地址:324010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)

 

※應注意事項

  • 領取傷病給付之請求權,自得請領之日起,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  • 本項給付得分次請領,亦得於傷病痊癒恢復工作後一次請領,但請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提出申請。
  • 無論透過線上申辦、郵寄或臨櫃書面申請,擇一辦理即可,避免因重複送件而增加審查時間。
  • 如欲申請職災傷病給付、被保險人未於國內設有戶籍、給付方式非匯入國內金融機構帳戶者,不適用網路申辦作業,請改以書面方式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