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 | 1078 | 發佈日期 | 2024-04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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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標題 | 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| ||
附加檔案 |
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
申請資格
年滿15歲至29歲之青年,於112年7月1日以後取得本計畫公告之22個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,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1.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2.獲准在台居留之陸、港、澳及外國籍配偶。
3.獲准在台居留並取得工作許可之無戶籍及無國籍之人民。
證照獎勵金
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,應自技術士證所載製發日期90日內申請。
就業獎勵金
青年於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之日起1年內,符合下列條件:
1.從事重點產業對應行業之工作。
2.連續9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。
3.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。
獎勵金額度
證照、就業獎勵金,均依證照級別核給,每人最多各發給3次,同一級別以發給1次為限;丙級及單一級視為同一級別。
1.甲級:新臺幣20,000元。
2.乙級:新臺幣10,000元。
3.丙級或單一級:新臺幣5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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