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 | 1071 | 發佈日期 | 2024-04-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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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標題 | 行政院公告花蓮縣為震災災區,勞保局立即啟動協助措施 | ||
附加檔案 |
花蓮地區日前發生芮氏規模7.2地震,造成嚴重災情。行政院於113年4月3日公告此次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。為協助受災民眾,依「災害防救法」規定,針對災區受災的勞保、職保、就保、農保、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,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,勞保局將依花蓮縣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,民眾不需提出申請。
此外,依「災害防救法」,勞保、職保被保險人如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,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,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,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。
另勞保局並提供受災投保單位得依個案辦理勞保、職保、就保及勞工退休金緩繳並免徵滯納金相關權宜措施。